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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基础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7来源: 作者:

项目概况: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基础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29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H-2025-0904

项目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基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4

最高限价:10.44

采购需求: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基础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172025年0924,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29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29日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464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 024-5464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