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校内涵发展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1:27     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校内涵发展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D-2024-0706-065

项目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校内涵发展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9.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294000元,其中001包:人民币115000.00元;002包:人民币130000.00元;003包:人民币49000.00元。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校内涵发展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发货(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予以驳回。

(2)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牛海山 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杨哲 024-5749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哲

电 话:024-5749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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