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2、3、4学生宿舍外窗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30471
项目名称:第2、3、4学生宿舍外窗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45,279.72
最高限价(元):1,145,279.7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具体以校方要求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
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 丹东路西段一号
联系方式: 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方式: 024-52620246
邮箱地址: lncczby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抚顺永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647608050007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畅
电 话: 024-5262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