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16:00     点击次数:

项目概况: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1031 13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D-2023-1003-116

项目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信息系统等保测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服务能力;(2)供应商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20日 至 202310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31 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1031 13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
1)如果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按照程序必须先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材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予以驳回。
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3)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联系方式:张迅 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杨哲 024-5749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哲

电 话:  024-57496808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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