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财务审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财务审计机构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3-0913-2
项目名称:财务审计机构入围项目
最高限价:标人填报投标报价为“按照辽宁省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标准及暂行办法(辽财会字[1994]第151号)文件的90% 执行
采购需求:财务审计机构入围项目,拟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服务入围单位,委托代理项目采用“一事一委托”原则分配代理任务,采购人不承诺代理服务入围单位在服务期限内一定分配代理任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履约期限为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邮箱:565820699@qq.com)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或邮件发送以下材料: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需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联系方式:024-568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024-57556188
邮箱地址:565820699@qq.com
开户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370811201020002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话:024-57556188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