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南台校区(原煤校旧址)部分房屋(无产权证及房屋图纸)对外出租,详情如下:
1.南台校区五舍二楼房屋加走廊,约100平米,租金5000元/年。用途须经学校同意。
承租人需交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水费、电费自行承担,无供暖。租赁合同一年一签,且学校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7日内无条件腾退所承租地点,不给予任何补偿。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041386469
公告有效期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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