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和场地出租公告4

发布时间2023-03-14 09:13     点击次数: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现有门市和场地对外出租,详情如下:

一、南台校区(原煤校旧址)部分房屋(无产权证及房屋图纸)

1、南台校区原实验楼二楼内部房间(空置),300平,租金10,000元/年,无供暖。

2、南台校区加工厂厂房(现在为机械加工厂),140平,租金21,000元/年,无供暖。承租期2023年4月19日-2024年4月18日。

二、望花地区

1、博士楼,望花区丹东路东段70号楼,西三门市(空置),15.3平,租金7,000元/年,承租期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2、学校26号楼西五门市(现在为熟食卖店),47.79平,租金13,700元/年,承租期2023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

3、学校11号楼一楼房屋(现在为超市),100平 ,租金24,150元/年,承租期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4、博士楼,望花区丹东路东段72号楼(现在为中国银行)一楼门市,370平,租金377,000元/年,承租期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

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内

1、后勤老车库院内部分场地65平(现在为顺丰快递),含守卫房15平,经营项目限定为快递公司,年租赁管理费80,000元/年。

以上房产用途需经学校批准。承租人需交纳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承租期除特殊标明外,均一年一签,且学校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7日内无条件腾退所承租地点,不给予任何补偿。

详情请联系杨老师  电话:18641339366

有意承租者,请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持本人身份证,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505房间现场报名。

公告有效期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1日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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