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护校河带状空间环境改善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16:23     点击次数:

                            北护校河带状空间环境改善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LZ-LNSHDX-202504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护校河带状空间环境改善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8.47401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护校河带状空间环境改善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护校河带状空间环境改善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04 28 日 09 00 分到 2025 05 08 17 00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05 12 日 10 00

递交方式: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 33-2 绿地大厦 B 21 21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05 12 日 10 00

开标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 33-2 绿地大厦 B 21 2104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LZ-LNSHDX-20250422

项目名称:北护校河带状空间环境改善工程

预算金额:584,740.10 元

最高限价:584,740.10 元

采购需求: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护校河带状空间环境进行改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 04 月28 日至 2025 05 月08 日,每天上午 09:00 11:30,下午 13:00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 33-2 号绿地大厦 B 21 2106 室)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 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 05 12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 33-2 号绿地大厦 B 21 2104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方式及条件:固定单价,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格 80%的工程款,结算完成后并经审计审定后支付至审定额的 97%工程款,工程竣工质保期满(二年) 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结清工程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地 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 1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4-56860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 33-2 号绿地大厦 B 21

联 系 人: 孙菁韡、贾敏

电 话: 024-81260388

电子邮件: lnlz81260388@163.com

辽宁辽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上一条:研究生工作室改造建设的采购公告 下一条:2025年沈抚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