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报销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2 10:05     点击次数:

各单位(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5〕5 号),通知中对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基本上涵盖了各单位(部门)日常分散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品类,望各单位(部门)严格按规定执行。

为了进一步优化网上商城采购报销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与计划财务处沟通对接,议定优化学校政府网上商城采购报销流程如下:

对于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通过政府网上商城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单位(部门)通过授权账号自行下单采购并完成履约验收后,收货人持公务卡刷卡凭证及下载打印的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和电子发票直接到计财处履行报销手续。

如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部门)合理需求,需要通过其他渠道采购的,可直接通过学校企业微信提交“网上商城商品其他渠道采购申请”,经采购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自行打印审结的网上商城其他渠道采购审批表,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报销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一次性办结。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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